为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规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流程,近日,西安区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座谈交流。法院行政庭庭长与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全体人员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执法难点,围绕非诉执行中《行政处罚法》的理解适用、运用《行政强制法》申请强制执行等核心议题深入研讨。
座谈中,双方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针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程序合法性审查等关键问题交换意见,明确了《行政处罚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场景中的适用要点。针对非诉执行这一重点环节,围绕《行政诉讼法》第 97 条规定,详细梳理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期限要求及材料规范,厘清了 “催告前置”“三个月申请期” 等法定程序红线。
同时,双方就行政强制实施中的协作机制达成共识,明确法院将强化非诉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生态环境局将规范执法流程、完善证据固定,共同破解 “送达难”“执行难” 等实践问题。此次座谈搭建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沟通桥梁,进一步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的精准度。
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合力,以法治手段护航绿水青山,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一审:吴雪萌
二审:佟波
三审:毕丹宁
编辑:吴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