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工作落实年 “三争”晋先 优化营商环境

 

巧用前端调解化纠纷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5-12-15 10:18:32


近日,西安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立案阶段成功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从当事人申请立案到纠纷实质性化解、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仅用时一天,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案情简介】友情借贷起波澜,多年欠款未归还

原告焦某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几年前,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焦某借款人民币28000元。被告在归还10000元后,剩余款项迟迟未按约归还。经焦某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款项一直未能收回。多年的催讨无果让焦某深感无奈,最终选择诉至西安区法院。

【庭前介入】立案环节细甄别,引导调解止纷争

案件进入法院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并未立即启动诉讼立案程序,而是根据法院推行的前端解纷机制,对案件进行了初步评估。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且双方当事人曾是朋友,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立案庭法官认为,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损害朋友情谊。于是,在征得原告焦某同意后,立案庭决定启动立案前先行调解程序。

【高效调解】情法交融促和解,当场履行化干戈

调解过程中,立案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方严肃阐明其拖欠借款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可能对其个人信用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从朋友情谊、诚信守诺的角度进行劝导,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过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多轮疏导与沟通,被告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愿意尽快还款并在法院的见证下,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将全部款项支付给焦某。

【典型意义】前端发力显成效,多元解纷润民心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西安区法院充分发挥前端优势,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其典型意义在于:跑出解纷“加速度”。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极大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直接为当事人减轻了经济负担。同时,柔性的调解方式也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彰显司法“温度”。在解决法律争议的同时,兼顾人情事理,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通过前端有效分流和化解简单纠纷,使法官能够更专注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提高了整体司法效率。

下一步,西安区法院将不断健全完善先行调解工作机制,拓宽调解渠道,提升调解能力,努力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审:车帅

二审:马韫慧

三审:毕丹宁

编辑:吴雪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