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工作落实年 “三争”晋先 优化营商环境

 

多次调解见成效,多年矛盾终解决

  发布时间:2017-08-21 08:55:46


日前,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次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2012,本案原告西安区某村委会与被告姚某签订了一份涉及该村砖厂的承包合同书,约定由被告承包砖厂并向该村委会按年交纳承包费,但被告姚某承包砖厂后,一直未交纳承包费。在2014年承包合同到期后仍然强占砖厂并拒绝交纳费用,原告经多次索要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拖欠的承包费用并腾退房屋,交还所使用场地。该案立案后,办案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被告占用的场地系我市招商引资用地,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矛盾突出。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审监庭负责人杨旭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结合本案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不辞辛劳多次深入到原、被告单位及争议土地实地了解争议发生情况并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意见,一起矛盾突出的土地纠纷案件顺利办结。

西安区人民法院始终重视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落实市中级法院“案件质量年”工作安排,要求员额法官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