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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促和解 化解纠纷效果佳

  发布时间:2020-11-12 10:36:54


    近日,西安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调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被申请人牡丹江某客运站自2018年以来相继拖欠申请人牡丹江某客运公司客票款300余万元,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均以该站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万般无奈之下,申请人向西安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庭工作人员尽快完成了审查、立案、缴费等手续,做出了保全裁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三家银行进行冻结。

    几日后,申请人再次来到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原来法院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后不久,被申请人就主动联系了申请人,并与申请人就还款达成了协议。申请人说:“今天来就是要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措施,真是感谢西安区法院,要不是你们保全的及时、迅速,我们的权益可能就得不到维护了。”

    西安区法院高度重视诉前保全工作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诉前保全可以促使部分案件和解、撤诉、自动履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积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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