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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需求做导向,为民排忧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2-13 09:09:57


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由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某交通肇事一案。2021年5301956分,祁某某驾驶宝来牌小型轿车,沿西安区宁北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六条路东侧时,因瞭望不足,将行人于某某撞倒。事故发生后,祁某某积极抢救,但于某某最终还是抢救无效身亡

案件移送至西安区人民法院之后,主审法官秉承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审理案件,另查明,被告人家庭条件艰苦,祁某某从小辍学打工,且马上就要结婚,已经商量好婚期,因为这场意外,破坏了平静的生活。为赔偿被害人,其父母将家里唯一的房产变卖,但还是不足以赔偿被害人。主审法官多次联系被害人家属,与其商谈赔偿事宜。在主审法官的耐心沟通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变更了诉讼请求,同意某某分期付款进行赔偿;同时,主审法官结合宽严相济政策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被告人悔过自新的机会,也给了被告人继续工作重新做人的机会

西安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教育整顿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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